利比亞戰爭是和平非暴力鬥爭!
張三一言
各位看了這題目不要笑。這是洪哲勝博士在一篇名為《和張三一言再一次談論“為什麼不可採用暴力鬥爭路線”》裡的嚴肅觀點和理論。在利比亞取得暴力革命勝利,特別是在極權中國烏坎取得破天荒初步勝利後,自由論壇主編洪哲勝在上述文章中說:『不可採用暴力鬥爭路線』;說利比亞戰爭是和平非暴力鬥爭;說烏坎事件是“公開合法非暴力運動路線”的成就。
洪博士教育小學生一樣要通一通我的思路。我尊重所有知識和有知識的人,但是,在和有知識的人討論問題時我不會因為他有比我高的知識而不敢堅持我的觀點。還有,我的談論不是吵架,也不敢意圖“通一通別人的思路”;只是想說說我與洪博士不同的觀點。
其一。你說:『因此,上次你看到利比亞事件以武力作為句點的例子,你高興地意味利比亞革命的成功證明你的“暴力”鬥爭路線正確了。』
我說的是暴力鬥爭路線“可行”,而不是“正確”;說它是民主之路可選項之一,而不是說它是唯一正確的路。更重要的是我堅持民眾有用暴力反抗暴政的權利。我沒有否定非暴力鬥爭,而是把它視作中國民主之路選項之一,只是同時也認為在垬極權制度下改良無可能;若要改良,第一步要做的是對垬施加壓力,壓到它走入不改良則死亡困境,同時還要有幸地遇著這是一個願改良、理性的統治者,改良才能成為事實。然而要施加有效壓力就不能反對民眾革命,更不能反對民間用暴力反抗暴力的權利。因為民眾暴力反抗、革命(包括暴力革命)是對垬最強大最有效的壓力。外國的利比亞和中國的烏坎都證明了這個道理。反而是洪博士視你的和平非暴力為唯一正確之路,否定暴力路線。
一條路線正確與否,取決於它是否為爭取自由民主人權等人類普適價值,也決定於它是否取得天時地利配合、雙方互動取態是否理性。這樣的正確路線才能成功。烏坎村的暴力反對暴政路線正確,胡佳黃琦艾未未等人的非暴力抗爭也正確。這裡要注意:一條正確路線途中遭受挫折,還沒有達到目的,只要人們還在堅持爭取、追求、抗爭,就不能說是失敗,只能說是尚未成功。
其二。洪博士說:『“利比亞的成功是運動家長期採取‘暴力鬥爭路線導致的嗎?”事實剛好相反,我指出運動的最後之所以會成功,那是運動長期採取“非暴力鬥爭”積累力量把可能變天的氛圍搞出來,然後才有最後的那一場高潮。由於卡紮菲選擇死鬥鎮壓,運動只能採取動手自衛。把自衛的動武,當作運動發展的路線,在利比亞的例子來看,你我是找不到它的任何蹤影的。』『絕對要走“非暴力鬥爭路線”』
洪博士的強調:因為利比亞暴力之前有‘運動長期採取“非暴力鬥爭”積累力量把可能變天的氛圍搞出來,然後才有最後的那一場高潮。’這個觀點是基於有這個過程和氣氛、高潮,所以可以用這個理由否定後面出現暴力鬥爭;不但否認,還“找不到它的任何蹤影的。”。
洪博士的觀點是:若過程中同時有A、B存在就可以用A否定B。如果這個邏輯成立的話,那麼這個世界上要找出一個暴力鬥爭例子就難了。因為按照這個邏輯,第一第二次世界大戰、抗日戰爭、共產黨非法建國戰爭都不是暴力戰爭了;因為它們(大概是幾乎所有戰爭都是)在過程中都有‘運動長期採取“非暴力鬥爭”積累力量把可能變天的氛圍搞出來,然後才有最後的那一場高潮。’這個因素,所以不是暴力不是戰爭。其次,根據洪博士的理論,洪博士失去了指責我的理據。因為我說的暴力鬥爭也有你所說的和平非暴力鬥爭的過程和階段啊!就是說我認為可行的民主革命暴力路線也就是你說的民主革命和平路非暴力線啊!洪博士把淺顯的理論和鐵一般的事實搞得玄之又玄虛無縹緲。且要用它來通一通我的思路。
洪哲勝博士用嚴肅態度與理論詞句把暴力革命扭轉成為和平非暴力,實屬高級搞笑。我也來把搞笑進行到底。我的搞笑題目是:結婚是非結婚。道理如下。『亞嬌和阿強成功地住在一起是他們“長期爭取結婚爭路線導致的嗎?”事實剛好相反,那是他們長期“戀愛非結婚鬥爭” 積累力量把可能住在一起的氛圍搞出來,然後才有最後的那一場住在一起的高潮。由於男方選擇愛欲相求,女方只能採取以身相許。把男女成家,當作戀愛行動發展的路線,在亞嬌和阿強的例子來看,你我是找不到它的任何結婚蹤影的──這個搞笑並不很好笑,但還是夠滑稽了。
其三。洪哲勝博士說:『烏坎事件發展到今天,如果它有任何的成就,絕對同樣不是來自什麼暴力鬥爭路線,還是老老實實地採用著也準備繼續採用“公開合法非暴力運動路線”。他們的判斷是對的,是好的。』
洪博士,這次我100%支援你!支持你說的烏坎事件發是“公開合法非暴力運動路線”。我你都來支持烏坎的“公開合法非暴力運動路線”可以吧?來,我們都來支持從烏坎到海門,從汕尾到汕頭,從廣東到東北從山東到新疆都拿起鋤頭木棍來把垬黨官趕出去,建立自己的民主政府。請問洪博士好不好?
可惜,洪博士實質上不可能支持烏坎人民鬥爭;以下給出證明。洪博士說『我又說,這並不排斥,到了最後關頭,專政者作困獸死鬥時,運動起而拼命對抗自衛。』到了最後關頭在被迫情況下還要把民眾的反抗限制到“自衛”的局限內。如果按照這個“自衛”理論,不得“進攻”,現在利比亞還是卡達菲的天下,現今烏坎還是垬村官統治。利比亞和烏坎事件本質就是人民用暴力反抗暴政,即是基於自衛的反擊,也是為了生存和權利、權力而進攻。沒有進攻就沒有利比亞新政權、沒有進攻就沒有烏坎人民的民選政府。這個“自衛”理論就是反對和否定利比亞、烏坎人民對暴政進攻;反對進攻就是反對利、烏人民建立自己的政權。害利、烏人不淺啊!像洪哲勝那樣堅持和平非暴力圖騰的人,實質上不可能支援像今天利、烏人民為樣板的現代民主革命建立民主政權;因為現代民主化進程和建立民主制度和政權大多都是革命的、進攻的。堅持和平非暴力這一圖騰和“自衛”理論,最終必滑到反現代民主革命立場上去。
到了最後關頭在被迫情況下還要把民眾的反抗限制到“自衛”的局限內,結果必然是民眾暴力反抗一事無成;洪博士就可以拿這一事無成的事實證明“和平”、“理性”、“合法”、“非暴力”放諸四海而皆准。這就是“和平”、“理性”、“合法”、“非暴力”症作怪是甚麼?
張三一言 20111228 香港 基督教聯合醫院
附洪哲勝《和張三一言再一次談論“為什麼不可採用暴力鬥爭路線”》連結http://duping.net/XHC/show.php?bbs=10&post=1180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