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9日 星期四

利比亞戰爭是和平非暴力鬥爭!

利比亞戰爭是和平非暴力鬥爭!


張三一言


各位看了這題目不要笑。這是洪哲勝博士在一篇名為《和張三一言再一次談論“為什麼不可採用暴力鬥爭路線”》裡的嚴肅觀點和理論。在利比亞取得暴力革命勝利,特別是在極權中國烏坎取得破天荒初步勝利後,自由論壇主編洪哲勝在上述文章中說:『不可採用暴力鬥爭路線』;說利比亞戰爭是和平非暴力鬥爭;說烏坎事件是“公開合法非暴力運動路線”的成就

    洪博士教育小學生一樣要通一通我的思路。我尊重所有知識和有知識的人,但是,在和有知識的人討論問題時我不會因為他有比我高的知識而不敢堅持我的觀點。還有,我的談論不是吵架,也不敢意圖“通一通別人的思路”;只是想說說我與洪博士不同的觀點。


    其一。你說:『因此,上次你看到利比亞事件以武力作為句點的例子,你高興地意味利比亞革命的成功證明你的“暴力”鬥爭路線正確了。』

    我說的是暴力鬥爭路線“可行”,而不是“正確”;說它是民主之路可選項之一,而不是說它是唯一正確的路。更重要的是我堅持民眾有用暴力反抗暴政的權利。我沒有否定非暴力鬥爭,而是把它視作中國民主之路選項之一,只是同時也認為在垬極權制度下改良無可能;若要改良,第一步要做的是對垬施加壓力,壓到它走入不改良則死亡困境,同時還要有幸地遇著這是一個願改良、理性的統治者,改良才能成為事實。然而要施加有效壓力就不能反對民眾革命,更不能反對民間用暴力反抗暴力的權利。因為民眾暴力反抗、革命(包括暴力革命)是對垬最強大最有效的壓力。外國的利比亞和中國的烏坎都證明了這個道理。反而是洪博士視你的和平非暴力為唯一正確之路,否定暴力路線。

    一條路線正確與否,取決於它是否為爭取自由民主人權等人類普適價值,也決定於它是否取得天時地利配合、雙方互動取態是否理性。這樣的正確路線才能成功。烏坎村的暴力反對暴政路線正確,胡佳黃琦艾未未等人的非暴力抗爭也正確。這裡要注意:一條正確路線途中遭受挫折,還沒有達到目的,只要人們還在堅持爭取、追求、抗爭,就不能說是失敗,只能說是尚未成功。


    其二。洪博士說:『“利比亞的成功是運動家長期採取‘暴力鬥爭路線導致的嗎?”事實剛好相反,我指出運動的最後之所以會成功,那是運動長期採取“非暴力鬥爭”積累力量把可能變天的氛圍搞出來,然後才有最後的那一場高潮。由於卡紮菲選擇死鬥鎮壓,運動只能採取動手自衛。把自衛的動武,當作運動發展的路線,在利比亞的例子來看,你我是找不到它的任何蹤影的。』『絕對要走“非暴力鬥爭路線”

    洪博士的強調:因為利比亞暴力之前有‘運動長期採取“非暴力鬥爭”積累力量把可能變天的氛圍搞出來,然後才有最後的那一場高潮。’這個觀點是基於有這個過程和氣氛、高潮,所以可以用這個理由否定後面出現暴力鬥爭;不但否認,還“找不到它的任何蹤影的。”。

    洪博士的觀點是:若過程中同時有AB存在就可以用A否定B。如果這個邏輯成立的話,那麼這個世界上要找出一個暴力鬥爭例子就難了。因為按照這個邏輯,第一第二次世界大戰、抗日戰爭、共產黨非法建國戰爭都不是暴力戰爭了;因為它們(大概是幾乎所有戰爭都是)在過程中都有‘運動長期採取“非暴力鬥爭”積累力量把可能變天的氛圍搞出來,然後才有最後的那一場高潮。’這個因素,所以不是暴力不是戰爭。其次,根據洪博士的理論,洪博士失去了指責我的理據。因為我說的暴力鬥爭也有你所說的和平非暴力鬥爭的過程和階段啊!就是說我認為可行的民主革命暴力路線也就是你說的民主革命和平路非暴力線啊!洪博士把淺顯的理論和鐵一般的事實搞得玄之又玄虛無縹緲。且要用它來通一通我的思路

    洪哲勝博士用嚴肅態度與理論詞句把暴力革命扭轉成為和平非暴力,實屬高級搞笑。我也來把搞笑進行到底。我的搞笑題目是:結婚是非結婚。道理如下。『亞嬌和阿強成功地住在一起是他們“長期爭取結婚爭路線導致的嗎?”事實剛好相反,那是他們長期“戀愛非結婚鬥爭” 積累力量把可能住在一起的氛圍搞出來,然後才有最後的那一場住在一起的高潮。由於男方選擇愛欲相求,女方只能採取以身相許。把男女成家,當作戀愛行動發展的路線,在亞嬌和阿強的例子來看,你我是找不到它的任何結婚蹤影的──這個搞笑並不很好笑,但還是夠滑稽了。


    其三。洪哲勝博士說:『烏坎事件發展到今天,如果它有任何的成就,絕對同樣不是來自什麼暴力鬥爭路線,還是老老實實地採用著也準備繼續採用“公開合法非暴力運動路線”。他們的判斷是對的,是好的。

    洪博士,這次我100%支援你!支持你說的烏坎事件發是“公開合法非暴力運動路線”。我你都來支持烏坎的“公開合法非暴力運動路線”可以吧?來,我們都來支持從烏坎到海門,從汕尾到汕頭,從廣東到東北從山東到新疆都拿起鋤頭木棍來把垬黨官趕出去,建立自己的民主政府。請問洪博士好不好?

    可惜,洪博士實質上不可能支持烏坎人民鬥爭;以下給出證明。洪博士說『我又說,這並不排斥,到了最後關頭,專政者作困獸死鬥時,運動起而拼命對抗自衛。』到了最後關頭在被迫情況下還要把民眾的反抗限制到“自衛”的局限內。如果按照這個“自衛”理論,不得“進攻”,現在利比亞還是卡達菲的天下,現今烏坎還是垬村官統治。利比亞和烏坎事件本質就是人民用暴力反抗暴政,即是基於自衛的反擊,也是為了生存和權利、權力而進攻。沒有進攻就沒有利比亞新政權、沒有進攻就沒有烏坎人民的民選政府。這個“自衛”理論就是反對和否定利比亞、烏坎人民對暴政進攻;反對進攻就是反對利、烏人民建立自己的政權。害利、烏人不淺啊!像洪哲勝那樣堅持和平非暴力圖騰的人,實質上不可能支援像今天利、烏人民為樣板的現代民主革命建立民主政權;因為現代民主化進程和建立民主制度和政權大多都是革命的、進攻的。堅持和平非暴力這一圖騰和“自衛”理論,最終必滑到反現代民主革命立場上去。

到了最後關頭在被迫情況下還要把民眾的反抗限制到“自衛”的局限內,結果必然是民眾暴力反抗一事無成;洪博士就可以拿這一事無成的事實證明“和平”、“理性”、“合法”、“非暴力”放諸四海而皆准。這就是“和平”、“理性”、“合法”、“非暴力”症作怪是甚麼?


張三一言     20111228    香港 基督教聯合醫院


附洪哲勝《和張三一言再一次談論“為什麼不可採用暴力鬥爭路線”》連結http://duping.net/XHC/show.php?bbs=10&post=1180092
只可检定合法,不可宣告合法


张三一言


[] 民意与合法性的关系

民意有没有法的强制的实际意义?

“民意”在民意状态下没有法的强制的实际意义;民意在程序化后,例如全民公投的结果、就一项涉及全民争议的问题,民意主流经代表人民的议员在立法会议上立法后,民意就变成了有强制的实际意义的法律。选总统投票前, 90%支持A当总统的民意还只是民意,经投票后A90%得票率当总统,民意就变成铁板钉钉的有强制的实际意义的法律了。

把民意局限于未形成法时的状态;排除其形成法后的状态,是片面的。

民意是由统治者“宣告”确定,还是人民授权确定?

有人说:革命建立国家法统,一定是强制宣告自己是符合民意的,反对者是不合民意的。美国革命建立的美国,就是如此过来的。也有人说共产党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亦如此。

这是谬误。

美国宣告革命集团的(革命行动、立国、立宪…)法统符合民意”是经过全美国人民,包括反华盛顿革命集团的美国人(分州实行)投票程序确认的。共产党宣告它代表民意是自说自话,从来没有任何民意程序确认;是政治恶霸行为,是强奸民意。

企图排除曾经由人民以法定程序确论这一确证,企图用同是“宣告”这一相同外表形式来为反民意的非法政权打掩护,经不起事实的拷问,耐不住逻辑的分析。


[] 民主由全民确立而不是由民主革命者强加给人民

有人说,华盛顿革命集团就将自己的独立意志永远强加给当时统计约占三分之一的反对独立的“效忠派”人民,还不计黑人和印第安人

这是强词夺理。

反对独立的三分之一美国人有没有集体抵制独立投票?如果有集体抵制,那么说美国革命者把独立强加给反独立的三分之一美国人,是正确的。若没有抵制,参加了投票,既然参与了就表明接受民主投票这一游戏规则,投票结果是多数决定独立,反对独立的就必须接受这一结果。不能把按游戏规则接受结果说成被别人强加给自己。所以说,美国独立是由全美国人,包括反独立保属英的三分之一美国人参与投票,由多数决定,并且得到全民接受的结果。接受游戏规则并参与游戏,赢了就要,输了就翻枱赖账,天下竟然有这么野蛮霸道的道理!

民意是指多数人的意愿,而不是指全民100%相同的意见。

美国革命是经全美国人(当时不包括黑印人民,为何如此是另外议题)包括三分一反对独立的美国人投票同意的。所谓投票同意是多数票同意。多数票同意=多数同意;就是民主多数决,也就是常说的民主了。

更重要的不同意的少数并没有像中国垬那样剥夺他们的权利,而是保留和尊重他们的权利。

把经人民法定程序多数同意说成强加给部分人民,是捏造事实、黑心说假话。

请反民主人士告诉我,毛共集团可有让地富反修有权投票?不但被宣告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地富反修没有投票权利,连被宣告为国家主人、拥有所有权利的人民一样没有投票权利。所有权利全给垬代表了。

所以,说华盛顿革命集团就将自己的独立意志永远强加给当时统计约占三分之一的反对独立的“效忠派”人民的说法,无赖思想。

有人又说:今天入籍美国的誓词还在把华盛顿革命集团的独立意志强加给希望入籍美国的人群。

说这话的人本身是一个小党的领头人,那么请问:自愿申请加入你的党的人士,是不是你把你的党意志强加给希望入你党的人群?

这倒有点像一个流氓无赖上茶楼饮茶,叫了一壶香片和一笼烧卖,享受完毕,摔杯翻枱大骂:你茶楼老板强迫我饮香片食烧卖!


[]合法性与权力输入和权力输出的关系

有人说革命建立的国家政权本身,只要它能稳定了自己统治,没有合不合法的问题,只有它的具体政策合不合民意而出现合不合法的问题。

这是专制独裁,特别是极权统治者的逻辑;也是赤裸裸的强盗逻辑。

民主的说法是,统治本身首先要受到合法的检验。检验标准是:符合不符合自然法!也就是你的统治是不是在被统治者拥有政治权力的主权,并在自由平等条件下经合法程序授权给你的,同意你的统治。是则合法,非则不合法。这是从权力输入角度来说的,是合法性的一个方面,也是主要方面。其次是次要方面,非决定性方面:你的权力输出,是不是保护众权利和利益的,是不是为民众负责的。是则合法,非则不合法。综合以上两点,我们可以从官民关系来判断权力是否合法。官受雇于民,民是老板官是雇员主仆关系的,是合法政权;官是老板,民是雇工的,是不合法政权。

所以,再具体到今天中国共产党政权,它的宪法,根本不存在任何合法性。不合法的根本原因就是权力不是源于人民、人民没有选择政权领导人的权利!剥夺人民选择和选举的自由权利,就是不合法的根本。即使垬能顺应绝大多数人民民意,施政政策能符合民意,也不会添增几分合法性,不合法性质无法改变;充其量只是增加了几分认受性或忍受性而已。

即使今垬真理部和所有喉舌及其受雇、义务御用文人不断宣告:垬政权合法,都永远无法改变它不合法的性质!因为它无法经受公认标准的合法的检定。






如何瓦解一黨專政社會基礎?

如何瓦解一黨專政社會基礎?

張三一言


三, 宣揚公民社會,目的就是要徹底瓦解共產黨一黨專政的社會基礎。

甚麼是公民社會?

抄錄答案如下。

公民社會是指利益共同體為共同目的和價值自願性集體行為的社會。這種行為通過非牟利的社會公益性團體(例如慈善團體、非政府組織(NGO)、社區組織、專業協會、工會等等)實現。

公民社會現時還是應然的普世社會,未來是實然的普世社會;公民社會與專制極權于相容,建立公民社會過程就是消解專制極權社會基礎的過程。在過去,為建立公民社會的抗爭中,已經破解共產黨無所不包的,連夫妻一年有多少日可以做愛也管到的毛式極權統治模式,現在,正在廢除今天剝奪民眾說話、獲取訊息、上街、結社組黨權利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更要瓦解共產黨在這個特設政治制度中(執政)一黨專政的社會基礎。這是公民社會的天職。

今天之所以民間自由民主含量比毛共時代多了,原因就是民眾通過抗爭,瓦解共產黨一黨專政的社會基礎、建立了初步的民間公民社會所至。建立民間公民社會就有可能“把基層黨組織領導和基層政權排除在基層群眾自治之外,甚至對立起來,最終形成政治對抗力量”;在最底層根除共產黨的勢力。

可見,建設公民社會是保障個人權利的前提,是實現憲政民主的基礎。公民社會是取代共產黨管理基層社會的良方,所以,在中國必須一方面要瓦解共產黨一黨專政的社會基礎,另一方面要搞各種各樣公民行動,為建立公民社會而抗爭;兩個方面不可偏廢一方。

可以這麼說,公民社會與極權社會成反比;所以七不講中有“3.宣揚公民社會,企圖瓦解黨執政的社會基礎”這一講,這一講是實話,瓦解對人民有百利無一害;對共產黨則全害無利。所以共產黨極恐懼、極反對瓦解,我們就要反其道而行之,極鼓吹、極推進瓦解;讓他們恐懼成為我們的安全。
 
(四 略評)
  
五, 宣揚當今世界普世人民追求的普世價值之一的新聞言論自由,就是要挑戰、否定和推翻共產黨的言禁報禁、挑戰、否定和推翻共產黨管媒體原則和新聞出版管理制度;遏阻黨喉舌一統天下的反自由民主朝流而動(反動)、終結反人民的黨管媒體原則和新聞出版管理制度。

媒體的黨性原則是一黨專政黨天下的專制極權原則,是損民利黨的原則,是反人性原則,就是反自由民主反人民原則,是與人民為敵的原則;人民的本質就是反黨的。

有兩種新聞功能觀點:普世人民認同的社會公器觀點。作為社會公器,首要的就是反對共產黨把新聞當作一黨私器的觀點。要推翻共產黨對新聞的拑控,要改變共產黨獨霸天下單一宣傳其意識型態的局勢,要營建自由民主可以與共產黨抗爭的局面;只要出現兩軍對壘,共產黨的意識型態就會被突破,還必然會終結;終結共產黨把新聞視作其一黨私器的時代。

共產黨的新聞觀就是新聞為黨的私利服務,是黨的私器。既然是黨的私器,為了黨的私利,可以也必須這樣做:凡不利於黨的、黨不喜歡的實事或正理都嚴禁報導或宣揚,有利於黨的、黨喜歡的事或歪理邪道要誇大拔高宣傳報導;要是沒有相關的事發生,就扭曲、拼湊、捏造所需要的事實;令御用文人泡製歪理謬論。

這就是“黨管媒體原則和新聞出版管理制度。”

如此新聞管理原則和制度豈可不終結!

  20130830
(九號文件七不講宇宙真理反向導讀之二)《明鏡月刊》獨家全文刊發中共9號檔 [https://groups.google.com/forum/#!msg/paste/V8EhUkIRv2c/qI_zmmiqiqw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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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政目標:根除共黨制度、政權和意識

憲政目標:根除共黨制度、政權和意識

張三一言


統治中國的黨紅朝習皇帝發出了宇宙真理九號檄文:欽命七不講。檄文倒是說出了真意,道出宇宙真理:與民為敵。

因為習說的是黨話,所以,我還得用民話作反向導讀。


一, 宣傳憲政民主的目的就是要否定現時共產黨的一黨專政制度和思想意識型態,或者說要結束他們的具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

共產黨的宇宙真理說:“宣揚西方憲政民主。企圖否定當代領導,否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除了“西方”二字是廢話外,其它的說對了,說的是真話。在自由民主社會,普世憲政主旨就是限制權力和保障人權;在專制極權社會,憲政天然地否定專制極權制度與權力。憲政必定不容並廢除像共產黨那樣的一黨專政、憲定獨一領導(霸權)地位;順理成章,憲政理所當然也否定以一黨專政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

 三權分立”就是破除共產黨獨控立法司法執政權力;“多黨制”就是破除共產黨一黨獨大;“普選制”就是要把共產黨用槍桿子奪取的人民權力歸還人民;“軍隊國家化”就是解除共產黨用人民公帑養殖一黨所控私幫強盜武裝部隊。這些普世人所樂取樂在的國家理念、政治模式和制度設計,對人民有無一害而有百利。對人民有甚麼不好?!但是,共產就是認為壞得很,壞到習黨皇帝下令不准人講;不但認為壞,還極之害怕,怕到不敢聽的地步,既認為壞又極害怕,所以有七不准講的檄文。這說明,民所好者黨所惡,民所愛者黨所恨;就是黨下定決心與民為敵!所以,作為人民,就應把視我們為敵人的共產黨視作敵人,針鋒相對大講特講普世民主憲政!

我們要高揚民主憲政大旗,高唱民主憲政之歌。因為民主憲政可以消除黨大於法、無法無天現狀;因為民主憲政可能導致削弱或消除共產黨權力,或把共產黨統治置於憲法之下(共產黨也就不成其為專制極權黨而成為民主政黨了);因為只有民主憲政才能取得人民民主(現在是黨主不是民主);因為實行民主憲政才能破除現在規定的共產黨獨霸政權的惡憲法;所以,把普世的民主憲政搬到中國來,實行普世的民主憲政才是中國國家和人民唯一出路。當然,這條路也是共產黨的末路──如果共產黨堅持不改一黨專政的話;同時也是共產黨的一條生路──如果共產黨願意放棄一黨專政的話。


二, 宣揚“普世價值”目的就是要動搖黨統治的思想理論基礎。

我們鼓與呼普世價值的民主憲政就是立志要動搖黨執政(一黨專政)的思想理論基礎。把共產黨宣導的甚麼沒有抽象的、只有具體的、具有共產黨中國特色的“民主”假貨掃到垃圾桶去,在神州大地建立我們的普世自由民主憲政制度和權力。因為只有這樣中國才有前途;這個道理是共產黨用實際行動告訴我們的:他們都把搜括到的民脂民膏及其家人親屬都轉到他們口頭拼死汙衊咒罵和否定的民主世界去了。客觀事實也告訴我們,絕大部分和諧隱定和富裕之國都在民主國家世界。極不穩定、惶惶不可終日、維穩費壓倒國防費、日夜提防被人民推翻其制度和政權的全在專制社會,特別是我們的極權社會;自由民主社會從不見這類怪事。可見,自由民主才是人類安居樂業、和諧共處的社會;普世價值才是我們中國的唯一最佳選擇、是唯一前途。

為甚麼說民主憲政是普世價值?應然而言是普世人的取向(沒有正常人不要普世價值中含取的權利和利益),實然而言,只要有民主憲政制度,普世人可以取得其中的權益;所以說它是普世價值。現在說的專制極權統治者反對普世價值,有誤導性;他們並不是完全絕對反對這些價值;如果是的話,他們應反對自己的事自己作主的權利、放棄自己家庭財產自己作主的權利,在政治上,他們不但不爭權,即使爭到了的也必定會放棄,安心選擇做奴隸。他們做不到,可見他們要普世價值,只是要分等級,他們比別人高等,有特權;所以要求自己擁有、獨享這些價值,不給別人同樣的權利和利益而已。準確地說,他們是反對自己之外的人享受普世價值。

說白了,黨統治的思想理論基礎就是:只准共產黨統治集團中人擁有和享受普世價值中的權利與利益,禁絕所有其他人擁有和享受。

共產黨習皇帝說,臣民草民不准動搖他的這個思想理論基礎,人們想想看,這種不平等的等級思想理論基楚要不要動搖它?

我的回答是:不但要動搖,還要徹底批判清算,然後還要徹底根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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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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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27日 星期二

好政府和公民抗命

好政府和公民抗命

張三一言

怎麼樣界定正義政府?

在程序上凡是用一人一票自由民主地選舉出來的政府,都是正義政府(基於平等的正義)。理由在於民主有一個預設前提:政治權力(最基本的是管理自己的權力)是個人原本所擁有;由每一個個人自願讓度出部分權力來組成政府。因為這個讓度體現平等自由原則,所以是正義的。【若有人不承認“權力是個人原本所擁有”的預設,那麼用一人一票自由民主地選舉出來的就不是正義的政府。不過,這樣的人必定會陷入悖境而不能自拔。如果不是“權力是個人原本所擁有”,在邏輯上會推導出這些人是沒有權力的奴隸。請問,這些人自己願不願意做奴隸?若不願,事實上你是一個“權力是個人原本所擁有”(即自由民主中的權力)信條的擁護和信仰者。只不過,你同時是一個承認自己的權力否定別人權力的偽君子而已。因為人人都維護自己的原本權力(即自由民主),所以,自由民主是普世的。

所有權力自我擴張和權力者利用公權力謀私利的腐敗,但是,民主政府有監督和分權制衡,所以,可能會出現好政府;否則,民主政府也可能是壞政府(民選的埃及穆爾西政府就是一例)。再進一步看,正義的壞政府與正義存在不相容的矛盾,所以正義必定會修正壞政府;或者說正義政府有自我修復機能,會排除壞政府,取代以好政府。即從整體和長期來說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正義的政府是好政府。

反之,血統承傳、指定接班人、外力決定的,可能是好政府,也可能是壞政府。但是,這些政府(例外的是民主外力政府)沒有產生好政府的機制和動機、動力,所以,即使偶爾出現為數很少的好政府,也不易持繼下去;多數不是一代頭好尾壞,就是一代好二代壞。所以,事實的答案是非民主產生的壞政府大大地多於好政府。

有必要說明一下槍桿子出的政權是正義還是非正義的。

就今天政治道義來看,其一,用槍桿子推翻現專制極權政制,取代以民主政制,這樣建立起來的是正義政府。打江山後坐江山者是反正義的壞政府。其二,用槍桿子推翻暴政建立的新政府,有可能(非必定)體現正義;用槍桿子建立政權則是不正義的壞政府,用槍桿子暴力來行使權力則肯定是反正義的壞政府。

還可以這麼說,你用槍桿子奪權後交不交回權力給人民是判斷你正義不正義、是好是壞的標準。你取得政權後不交回給人民,反而用來統治人民,你必定是不正義的壞政府,因為你這個政府必然剝奪民眾權利、謀私利。你把權力交回給人民,那麼你建立的政府就是正義的好政府。

公民抗命

一個民選出來的正義政府,如果它同時還是好政府的話,是不是可保證它長期保持正義性,永遠好下去?

答案是否定的。理由很簡單,因為即使是正義的政府、好政府,它都是一種權力;權力的特點一是惡性自我膨漲,二是腐敗。權力功能就是管制別人,權力膨漲就是加強和擴展對他人的管治;管治意味着對他人人權的侵犯。所以,權力膨漲結果是侵犯人權。凡權力都必定趨向腐敗;這裡說的腐敗是指利用公權力或違反社會道德謀取私利益。腐敗的目的和權力膨漲一樣是不公義地謀私利;其結果也就必然侵犯他人權利。

制止權力膨漲的手段就是民主選舉的權由民授。防止腐敗最有效手段就是民眾、民意、媒體輿論監督,加上分權制衡。這是老生常談,不用多說。人們比較少注意的是對即使是好的民主權力,也必須補之以法外抗爭、公民抗命限制權力的必要性。

權力的自我擴張和趨向腐敗、權力者有強烈的以公權謀私利的誘因和動力,決定了權力必定行惡。可能是隱蔽違法行惡,也可能法內行惡;在這樣情況下,會出現法不治官的事實;面對這一事實,人們很多時候無能為力用法律或輿論壓力改變它。在這樣情況下,公民抗命、法外抗爭就成為必要,也是有效手段。

這就是美國建國者們主張他們的民選政府若違背民意時人民有權利推翻它的理由;也是今天埃及人上街反對雖則是民選,但是却走向穆兄會的穆西爾總統的理由。有人說,埃及人上街反穆西爾是打着民主旗號反民主,是不理解公民抗命所致。我說,埃及人上街反對民選總統是正義的。

2013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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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23日 星期五

習薄黨鬥雜談

習薄黨鬥雜談

張三一言


站在平民百姓立場來看,薄熙來在政治上是有罪的,而且是罪惡嚴重。理由是凡是共產黨頭目都是人民的罪名;這無須提證據,因為證據罄竹難書──共產黨所有活動對人民來說都是犯罪。薄是中上黨頭目,其罪必成。

所以,不管對薄熙來審判結果如何,在人們心中薄有罪,是不可逆转了。不過,毛左派大可不需要如此動怒,一個薄倒下去了,自然有另一薄站出來,而現在,薄倒了,習熙來早就代薄行志了;沒有薄熙來的薄熙來路綫──毛左路綫,早就存在和運行着了。所以,我勸薄粉們爽快地高舉習毛大旗繼承薄志實現薄願。

毛左派拿出普世價值中的“無罪推定”來倒攻普世派,其說詞是『拿出你们的“无罪推定”和“疑罪从去”等一系列的“普世”司法说教出来,而不要机会主义地去鼓吹对薄就可以“有罪推定”。这样,你们将更加在人民面前输得一干二净。

這是把民眾當傻瓜的低能謊言歪理。“無罪推定”是審判原則,執法原則;是法官審判時的原則(未判決前不能把疑犯當罪犯對待,只能視作是無罪者,只是疑之有罪而已),不是起訴原則,不是民眾評論原則。起訴原則是有罪推定,若起訴原則是無罪推定,根本就不存在犯罪嫌疑,沒有理由對一個沒有犯罪嫌疑者提控,是不是?至於民眾的言論,持有罪推定或無罪推定,悉由尊便。

站在共產黨立場來說:當權者說薄犯了路綫錯誤(說不說出口,是不是作為罪證,那是另一回事。掌權的黨魁對犯了路綫錯誤的失權者是要治罪的,但加諸政治罪名有損文明形象,所以多會用刑事罪名,現在用的是貪污腐敗罪名──請問:有哪一信共產黨高官及其家屬,包括習本人或其家屬不貪污腐敗的?所以,用貪污腐敗是放諸全黨皆有效的整肅政敵方便手段。)用共產黨的黨語說就是內部矛盾敵我方法處理。

現時應運出現一種毛左老調是:讓薄左與習右營造成左右兩派抗衡,由之由兩派抗出個民主制度來。這是絕對錯的。共產黨的左“右”史告訴人們,近百年來,共產黨內不知道出現過多少次左“右”惡鬥,從來不出民主。惡鬥的結果贏者吃掉輸者,回歸唯一中央獨裁。現在說讓薄與習形成兩派造民主,只是毛極左在失敗形勢下找到救命遁詞(稻草)而已。

毛左派真的要求民主嗎?

今有現成之路,就是讓毛左習政權,加上失勢的毛左薄殘餘為一方,讓人民(從偏右的自由派到偏左的民主社會派)為一方,讓民方結社成黨與現有的共產黨來個自由競爭和民主較量,如何?要知道,只要民間能自由組黨、坊間有民辦傳媒,基本上就完成是半個民主社會了。但是,這些在朝在野的毛左們就是禁絕人們走這條路。所以我要問,毛左們對走民主之路,有膽量嗎?有雅量嗎?有誠意嗎?在這個政治問題上,所有毛左都只有一個回應:打退堂鼓。毛左派的所謂民主,全是為了一時苟延殘喘存的陰謀鬼計。

至於習黨中央治薄是陷害還是執行私黨私法,本來是你們毛左毛“右”們共產黨內部事,有請自行內部搞惦,與我們平頭百姓無關。但是,你們是我們的強行統治者,你們的所有言行都涉及我們的利益和生死存亡,作為被迫害的我們,當然要出聲!

對共產黨內部來說,習審薄當然是“煮豆燃箕”,其海內外習粉薄粉們自然會“豆在釜中泣”。他們衷心希望他們的習黨中央善待薄左派,也讓薄左派對他們的習黨中央歸心。他們衷心期望他們的習黨中央與薄次中央取得“雙贏”是自然不過的事。

只要豆與箕都能回歸習黨中央,那就是“翻开中国民主法制伟大的新一页”,大團圓結局了。

2013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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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20日 星期二

習近平是第二蔣經國?


習近平是第二蔣經國?

張三一言

習近平會不會成為第二蔣經國?

我的答案是習近平絕不會,鐵定只會成為蔣經國的反面。

網上見到一種說法:習近平的經歷、地位、政治承擔、機遇都類似蔣經國,所以可以期待習會成為蔣經國第二,成為承專制建民主的中國歷史偉人。

我不客氣地說,這是完全脫離現實的空談;也是國人奴性奴才十足的表現;而且是大大地落後於時代、大大地反潮流而動的反動。

蔣經國由專制而民主,當然會受到蘇共意識型態和蘇共黨組織結構的限制,增加其轉變難度;不過,這種限制很大程度上是個人性的;作為政治演變,個人性與綱領法規比,後者是決定性的。掣肘一個政黨方向主要因素是黨網、黨章;決定國家政治制度發展的主要決定因素是憲法。國民黨的黨章和民國的憲法屬於普世價值自由民主人權法治體系、性質,就是說即使是在民國最專制獨裁之時,自由民主憲政仍然是正統、法統(雖然是不實現的法統),民主是政治道義標準,還存在民主基因和民主事實,只是與後來比是少很多,是“多少”問題;所以,爭取民主是合法的。事實也證明了只要稍有競爭就會趨向民主,而且民主一起步就極難停步。

中華民國之所以會產生蔣經國,是因為中華民國有民主憲法、有憲政、擁抱普世價值。蔣經國只是原原本本地依法依黨網行事,順應民心民意、順應世界民主大潮流而動而已;蔣經國偉大之處也就在這裡。

共產黨及其黨國呢?不論黨章國憲都是反普世價值、反自由、反民主的;在共產黨坐的天下根本就沒有普世價值的東西,根本就沒有自由民主的影子;就政治體制而言,共產黨及其國的民主不是多少問題,而是“有無”問題;答案是明擺著的:絕對沒有!所以,共產黨“無法無天”時固然沒有民主,當共產黨守法時,同樣沒有民主,準確地說是更沒有民主;因為其法其章規定是不准民主,且反民主。所以共產之國無可能發展成為民主之國!在這樣黨情國情下,共產黨黨魁也不會轉變成為蔣經國第二;必定是從蔣經國的反面向後倒退得更遠。

有一個問題在這裡要補充說明。我說的是共產黨政治體制沒有民主,不是說共產黨治下的政治現實沒有民主。事實是人民在抗爭中爭取到了少許民主,典例如烏坎,常例如各地抗爭掣肘共產黨及其政權、互聯網上的熱議式反抗、甚至連黨的喉舌也唱異調或反調。再強調一下,這是人民在共產黨反民主反人權下抗爭取得的成果,絕不是御用文人和貴族精英所說的共產黨開明恩賜。

那麼,中共國國情會不會像蘇聯那樣產生戈爾巴喬夫、葉利欽呢?有可能(不是必定)。我說的有可能有兩個理由。其一是,從政治演變規律看,民間有甚麼思想,特別是這一思想成勢有力量時,統治集團內部會出現他們的代理人,這些代理人就是中巴喬夫、華利欽。其二是,今天我們已經清楚地從黨控喉舌中看到存在左中右三種思想和理論或明或暗地較量着;這種較量起碼說明黨內出現“思想分派”,思想分派是組織分派的前一步。其三是,民間左派例如鳥有之鄉、紅色網之類結社結盟事實已經存在;普世派的思想言論結盟也已是事實,像同城飯醉、新公民運動炎黃春秋等等在衝擊禁止組織的底綫,或者說已經存在準組織型態。

要特別說明的是上面說的普世派實質是革命派;不是改良派。革命派的本質特徵是改變現存制度和政權,民主革命派的本質特徵是以民主取代專制極權。革命派的手段特徵是從外向內、由下到上的單方面強行變革。改良是由統治者由上而下的自我變革,變革的結果是社會政治制度和政權性質改變,但是,統治者作適時的自我修正而保存政治生命。各位可以根據革命和改良的界定給新公民運動對號入座看看他們是革命派還是改良派。

從以上簡短分析,我可以得到這樣的結論:中國大陸只有唯一一條民主之路:民主革命!推翻共產黨、結束一黨專政的民主革命。除了這一條路,其它所有路都不通。現在鼓吹這非革命之路,不是姑息養奸,就是為虎作倀。不過我還是支持立志改良者實行他們的改良運動。若他們成功了,我會快樂歡暢地慶祝我的判斷失敗;若他們失敗了,我期待他們轉到革命立場上來。

小註:本文說的革命是指目的,至於達到目的的道路,可以是和平非暴力的,也可以是暴力的;可以是合(土共)法的,也可以是非法的。

2013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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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17日 星期六

沒有民主何來公民?

沒有民主何來公民?

張三一言

一段頗長時間裡,一些知識精英、政治精英常談在極權統治下的中國大陸培養提高國人的公民素質;這是誤人之談。

[] 甚麼是民主?

民主有兩個決定要素:一是有我授權你才可以統治(投票權);二是自己管理自己(參與權)。第一要素顯示個人主權;第二要素顯示個人權利和尊嚴。第一要素是保證自由;第二要素是享受自由。第一要素限制統治者權力;第二要素維確保力不被濫用。

基於以上理由,遇著今天知識、訊息普及(向下移動),特別是有了互聯網後,獲取知識、訊息代價幾近於零;民主既有理由,也有力量(資源),遂令十九世紀以降,民主成為世界大趨勢

民主之所以是普世的,並已經強勢地普世著,是因為它即符合人性中的自私一面,又符合人性中兼愛利他一面。

在所有政治社會制度中,民主是維護個人權利和利益的最有效手段;但是民主政治社會制度要求個人有公民素質才能運作(或者是才能維護和爭取個人利益),公民素質就是在參與國家政治生活中要為他人著想,進行相互平等,互相尊重的合作、競爭。這個合作和競爭形成團結、為共同的公益客觀實效。這個實效就是公民素質的體現。所以說,民主社會既有符合人性中的自私一面,又符合人性中兼愛一面。同時也說明:民主社會才需要和會有公民;或者說民主社會由公民組成。

[] 民主社會才有公民

公民的要素有二。一是在法律上取得某國國藉;二是有參與國家政治生活的權利,盡相應的義務。只有第一條沒有第二條的人不是公民,只是國民,準確地說是草民或臣民 [1]

參與國家政治生活的權利,主要是作為國家政治主人授權管治者;其次是對權力活動的影響評議監督,甚至是否決統治者的決議或權力。

怎麼樣才能培養公民意識呢?

有二途徑:一是在爭取個人權利和政治權利中,即爭取人權和建立民主制度與政權的實際行動中取得公民資格,並在其中培養和提高公民素質;二是在爭取到了自由民主社會制度下的人們必然具有公民身份,而且可以在現實政治活動中培養和提高公民素質。

公民認識誤區:在專制極權國家中培養公民。在比較開明、專制不那麼嚴苛,公民享有一些或較多政治權利的專制國家,在該國培養公民意識,提高公民素質,可行,有道理。

很明顯,如果你不否定和立意變革現制度和政權、安於並承認和接受極權社會制度和權力,你根本就不能算是一個公民,只是草民、臣民,甚至是奴民。專制社會,特別是極權社會不存在安於現狀的公民。在極權社會,公民只存在於爭取民主的行動中;在民主社會中盡是公民。

在不否定極權社會制度與政權、不立意以民主取代極權前提下,在土共中國那樣的極權國家提倡或談論甚麼提高公民素質,純是鏡中花水中月。在極權國家倡導培養提高公民素質的人士,或是貴族精英情結嚴重者;或是御用文人為專為分散轉移人們反共反專制意向作出的誤導。

[] 支持國內的新公民運動

現在國內興起公民運動,也是在極權裡搞公民運動。許志永在他的《中國新公民運動》中這麼說:『新公民運動的目標是民主法治的自由中國、正義幸福的公民社會和“自由、公義、愛”新民族精神。新公民運動的核心是“公民”,這是個體概念,亦是政治概念和社會概念。公民不是臣民,公民是獨立自由之個體,遵從共同約定的法治秩序,不需向任何人屈膝臣服。公民不是草民,公民是國家的主人,執政者的權力必須來自全體公民的選舉,永遠告別“槍桿子政權”的野蠻邏輯。公民不是順民和暴民,公民是正義秩序中的幸福分享者和責任擔當者,正直坦蕩,溫和理性。』

我全力支持這個運動,因為它規定了運動的目的是“公民是國家的主人”,這個目標不言而喻,它絕不是要求人們安於在極權制度下做“公民”;其邏輯是“公民是國家的主人”取代黨是國家主人這個制度和政權,它的本質就是民主革命,是以民主取代專制極權的民主革命。它與哪些保持現共黨一黨專政制度與政權下的改良,例如甚麼黨內民主之類,有本質區別。

我有甚麼理由不支持?


[1]。【由於政治發展複雜多變,所以臣民的實際含意也很難界定。例如公民定義與國君統屬的眾臣與平民相對,它是民主國家的國民,國民具有參與國家政治活動的權利和需要盡相應的義務。但是有些皇國又是民主之國,例如英日,按定義英人日人是臣民,但它又是符合現代民主政治中定義的公民。
其次,一些專制國家,特別是中共國,又從政治取向和階級地位把公民劃分為人民與敵人,敵人是沒有公民權利的人;這就出現一個怪現象:沒有公民權利的公民。】

2013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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